各部门,全体教职工: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为方便师生及各部门员工更好安排相关活动,经研究决定,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调整安排如下: 一、国家法定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。依据本学期的校历,学校将清明放假时间调整为4月4日至4月8日,共5天,其中,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。为此,3月31日(周日)上班上课,4月13日(周六)上班上课。 4月3日(星期三)17:30教师正常下班。4月4日(星期四)早上学生集合结束后,即可放假离校,4月8日(星期一)18:00前全校学生必须按时返校,各班班主任在当日18:30集队时对班级学生进行点名核查。 二、请教务教研室依此,提前做好课程调整安排。 三、请各部门和班主任在清明节放假前,引导师生们要慎终追远,心怀感恩,缅怀先祖,尽孝尽礼;要教育学生注意做好放假期间的防盗、防火、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,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。 四、各相关人员应做好值班、值日和重要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,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安排、调整。 特此通知。 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 2019年3月20日
查看分类